邹会字[2017]24号
各镇街总工会、市直各工委,各基层工会: 为帮助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家庭解决子女上大学难的问题,市总工会研究决定,继续在全市各级工会深入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原则和范围 (一)资助原则 1、助学活动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邹城市总工会积极争取济宁市总工会的资助,市、镇(街)总工会主要救助所属区域内的已纳入困难职工档案管理的困难职工子女和农民工子女;2、有困难学生的机关事业及生产经营好的企业要自行组织救助;3、已经接受政府有关部门或其他社会机构救助的学生,不再重复救助。 (二)资助范围 1、2017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学校并纳入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的职工、农民工子女;2、其它特殊情况的。 二、资助程序 由职工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社区、村居)工会核实后填写有关表格按工会隶属关系逐级申报。 申请资助须提交的材料: 户口薄、家庭主要成员(学生本人及父母)身份证、《失业证》或《低保证》、《残疾证》、医疗证明(医院诊断书、医疗资费清单等)、考生录取通知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济宁市工会困难职工(农民工)档案表》;《2017年度“金秋助学”资助学生推荐表》一式两份(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需详实);职工所在单位出具的家庭收入状况证明、所在单位公示证明。 三、资助标准 对符合资助条件的申请对象给予4000元的资助。 四、时间安排 2017年全市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时间安排是:2017年7月25日开始,8月31日结束。 邹城市总工会“金秋助学”活动的时间安排如下: 2017年8月15日前申报同时进行入户调查;8月20日前确定拟资助名单并公示;8月25日前集中资助;8月31前总结上报活动开展情况。 五、有关要求 各级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金秋助学”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调查摸底,建立健全档案,做好宣传、公示,严格审查把关。各基层单位可按照《通知》精神,自筹资金开展多种形式的捐资助学活动。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至市总工会,邮箱:zcghngb@163.com,联系电话:5217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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